本文目录
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办POS机进法人银行卡会产生税收吗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收入,比如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服务,不管是否开具发票,都应当按照规定计算缴纳税款。
至于企业办理的POS机收入款项进入法定代表人个人银行卡是否会产生税收,一要看该收入是否因为发生应税行为而取得,如果是因为发生应税行为而取得的收入,就必须缴纳增值税等税费,否则不需要。二要看该收入是否应该是企业的收入归个人消费,如果是这样,法定代表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办POS机收款进入个人账户,特别是法定代表人的账户,账务一定要处理好,涉税问题一定要处理好,否则会因少缴税款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就因小失大了。
POS机和微信扣除的手续费没有发票能税收扣除吗
POS机和微信扣除的手续费没有发票能税收扣除吗?
POS机和微信扣除的手续费,没有发票是不能税收扣除的.现在营改增了,需要发票才可以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以下简称”税前扣除凭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第四条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真实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且支出已经实际发生;合法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的形式、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关联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与其反映的支出相关联且有证明力.
第五条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
第六条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第七条企业应将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留存备查,以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
第八条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第九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十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虽不属于应税项目,但按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开具发票的,可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十一条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十二条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十四条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
第十五条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其中,因对方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且未能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第十七条除发生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第十八条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与其他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发票外的其他外部凭证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十九条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不得税前扣除项目是什么?
不得税前扣除是指在某种税费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或者计税基础时,不得提前扣除的项目,比如企业所得税不得税前扣除的项目,包括: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款;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等.
POS机和微信扣除的手续费没有发票能税收扣除吗?通过上述资料内容了解,POS机和微信扣除的手续费是可以进行税前扣除的,但是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必须要有相关手续费的发票才行.如果没有相关凭证的话,税前扣除那显然是不可能的.
…30万的装修公司,并且办理POS机,需要缴纳哪些税收
跟你们正常业务的税收是一样的。
一、营业税
1、装饰装修适用的税目、税率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装饰装修企业适用建筑业税目,按照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装饰装修的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是纳税人提供工程服务向顾客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总和,又称营业额。建筑企业以包工包料或包工代购料形式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格在内。但对装饰装修企业确以包清工形式从事装饰作业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其实际取得的营业收入额,照章征收营业税。如果所属装饰装修企业属于非独立核算单位
3、装饰装修企业销售原材料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又涉及增值税的货物,称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征收营业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税率分别为7%、5%、1%。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
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
①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②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③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不在①②项范围内的,税率为1%。
三、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的税额,附加率为3%。
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应纳营业税税额×费率。
四、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提供工程作业的纳税人取得的工程收入所得和其他所得。税率为25%(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税率为20%)。基本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相关推荐
原创文章,作者:苛佳,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zhpos.cn/170852.html